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,是为教学、科研和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的学术性机构。图书馆又是学校的主要公共场所,精神文明建设的“窗口”。维护全馆的公共秩序,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,是每个读者的应尽义务。为此,全体读者应该做到:
1、读者入馆必须佩戴校徽或出示学生证、借书证、工作证等证件,请注意仪表着装,请勿穿背心、拖鞋入馆。
2、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馆规则,养成良好学风、校风,不抢占座位,不得用书本或其他替代品代占座位,一经发现,即予没收,责任自负。
3、维护公共秩序,保持各书库、阅览室和走廊的安静,禁止在本馆喧哗、打闹、吸烟、吐痰、吃零食、乱丢纸屑、乱吐口香糖等。维护厕所卫生,便后冲洗干净,关闭洗手龙头。
4、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财物,不得损坏各类书刊、桌椅、家具和设备。如有损坏,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5、借书证、阅览证不得转让,不可代借代还,禁止使用虚假证件冒借,一经发现,从重出罚。
6、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劳动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。
7、要维护图书馆安全,注意安全防火,严禁携带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入馆,严禁吸烟,不得损坏消防设施。
8、请勿在馆区周围及门厅、楼道、库房乱停乱放车辆、标牌、杂物等,否则我馆有权清除以保持环境整洁美观。
读者如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、罚款以至行政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