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工学院捐赠图书管理条例
为了拓展我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来源途径,丰富馆藏,图书馆热情欢迎本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。我们将对捐赠图书进行选择,有流通价值的将收入馆藏,并向捐赠人出具捐赠证书。特制定以下条例。
一、捐赠原则:
捐赠原则为个人自愿,所捐赠图书的处置权归图书馆所有。
二、捐赠图书的条件:
1、内容符合本校学科专业设置、教学、科研范围;
2、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和成套的期刊;
3、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使用的图书;
4、图书必须是正式出版物,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等;
5、本馆虽有收藏但复本较少,可适当增加复本数,复本数为2-3本;
6、本校师生的著作,将被收藏到本馆,供读者借阅。
三、下列图书不予入藏:
1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;
2、破损严重且和不成套的期刊;
3、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严重的图书;
4、内容陈旧,基本上不具有学术价值;
5、学校发放的各种学习资料;
6、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的图书。
四、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管理原则
1、捐赠以无偿形式和不附带任何条件,图书馆将根据本馆藏书发展和有关入藏原则为标准确定是否入藏;
2、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以其它方式转增给其它单位;
3、盗版及残缺图书将直接返还捐赠者。
五、图书捐赠工作:
图书馆负责师生捐赠文资源的接收工作,具体工作由文献资源建设部负责。
六、图书捐赠流程
1、捐赠者到图书馆的一楼“服务台”办理图书捐赠手续;
2、符合本馆收藏的将由图书馆进行加工收入馆藏;
3、破损严重的图书图书馆将直接退还给捐赠者;
4、图书馆将定期公布捐赠图书统计、捐赠名录、捐赠图书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。